服務條款
本文件詳細說明 ALOHASTUDIO 所提供服務的條款及條件,在申請服務時 客戶被視為已接受此條款及細則和有關收費。
  • 「本協議」指本文所載細則及經 ALOHASTUDIO 不時修訂的附加條款及細則;
  • 「取消費」指於任何最短合約期屆滿之前終止本協議,須以算定損害賠償付給 ALOHASTUDIO 其不時規定該服務的取消費;
  • 「收費」指 ALOHASTUDIO 基於提供該服務、軟件或設備而不時收取的任何適用收費,包括但不限於手續費、接駁配件費、安裝、移除或送交費、逾期繳款費用、以及客戶因使用該服務而須付給第三方並可不時收取的其他費用及收費(包括公共電訊服務電話線收費);
  • 「細則」指本文所載的條款及細則;
  • 「內容」指使用或通過使用 ALOHASTUDIO 服務所能取用的任何內容、數據、資料或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所有電子郵件及其他信息,以及所有文本、音效、視像、硬照、圖像及其他內容;
  • 「內容供應商」指任何提供可使用或通過使用該服務可取用的內容及/或服務的人士;
  • 「到期日」指於有關賬單指明的到期日或如並無指明有關日期該賬單日期起計第15 天的日子;
  • 「設備」 指 ALOHASTUDIO 為客戶提供該服務,並可於處所安裝的設備(如適用);
  • 「ALOHASTUDIO」指 ALOHASTUDIO 公司,包括其承繼人及承讓人;
  • 「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最短合約期」指客戶承諾按照其申請的服務所規定使用該服務的最短期間;
  • 「密碼」指 ALOHASTUDIO 發給或提供給客戶或客戶選用(如適用)的任何密碼或類似方法(客戶可按照 ALOHASTUDIO 規定的方式不時變更或經 ALOHASTUDIO 另行變更),藉以接達、佔用或延遲所有或任何的該服務(如適用);
  • 「識別碼」指 ALOHASTUDIO 發給客戶的登入識別碼及/或個人識別碼,藉以接達該服務的所有或任何的該服務;
  • 「處所」指不時使用該服務所在的任何處所或地點;
  • 「該服務」指 ALOHASTUDIO 不時提供的網絡服務,包括設備(如適用);
  • 「該軟件」指香港寬頻供應給客戶的任何軟件藉以使用或接達該服務;
  • 「附加條款及細則」指 ALOHASTUDIO 不時規定並明確適用於該服務的有關服務的特定條款及細則(如有的話);
  • 「客戶」指任何申請或使用 ALOHASTUDIO 服務的任何服務或獲 ALOHASTUDIO 同意提供該服務的人,包括任何個人、法團或非法團的團體。
  • 在本協議,凡提述一種性別時,其涵義亦包含另一種性別及中性,凡提述單數,其涵義亦包含複數,及反之亦然。
  • 該服務的一切申請,須經 ALOHASTUDIO 審核及接受。
  • ALOHASTUDIO 將會按照該服務所屬類別的 ALOHASTUDIO 發單周期向客戶發出賬單,有關賬單可按郵遞、電郵或 ALOHASTUDIO 認為適合的其他方法發送。若客戶選擇以其他方式收取賬單,客戶須給予 ALOHASTUDIO 30 天預先書面通知,藉以將有關事宜通知 ALOHASTUDIO,而 ALOHASTUDIO 保留就以特定方式送交賬單的請求收取手續費的權利。
  • 除非另有規定或 ALOHASTUDIO 同意,ALOHASTUDIO 將會按客戶要求就提供所存的賬單、登記表格、服務安裝表格或任何其他同類文件的每份複印本收取行政費港幣 100 元正或 ALOHASTUDIO 不時釐定的合理金額。
  • ALOHASTUDIO 保留就每項付款事項向客戶收取手續費的權利,手續費的金額為港幣10 元或 ALOHASTUDIO 不時釐定的合理金額。
  • 客戶須於到期日或之前,將賬單所示到期應付的總金額支付給 ALOHASTUDIO。如對賬單所載的任何收費有任何爭議,客戶須於賬單日期起計30 天內通知 ALOHASTUDIO,否則將當作客戶接受有關賬單處理。
  • 如客戶選用銀行自動轉賬繳付賬單或任何到期應付的金額,客戶須簽署及提交授權表格,並作出授權 ALOHASTUDIO 在客戶指定銀行賬戶扣除 ALOHASTUDIO 的賬單所載的總金額;客戶亦同意遵行任何第三方供應商(該服務經由或通過該第三方供應商提供)的條款及細則。所有付款均不獲退還及不可轉讓。客戶所繳付的款項,均須不含任何扣款或抵銷。ALOHASTUDIO 保留運用任何賬戶結餘 (包括按金) 抵銷客戶所欠集團公司任何或所有欠付款項的權利。
  • 若對該服務的使用或收費有所爭議,則 ALOHASTUDIO 根據其該服務使用紀錄及提供該服務的第三方的紀錄所作出的決定,應為最終決定,並對客戶具約束力。
  • ALOHASTUDIO 可為客戶的賬戶訂定信用限額,有關限額由 ALOHASTUDIO 不時全權酌情決定。若任何收費超逾有關信用限額,ALOHASTUDIO 有權暫停或終止向客戶提供該服務的全部或部份服務。不管該服務暫停,客戶仍須負責繳付於該服務暫停期間之費用,直至該服務的最短合約期最終日或以該服務所訂明之算定損害賠償計算(如適用)。
  • 若客戶於到期日並未全數清繳任何賬單的款項,ALOHASTUDIO 保留權利按月息1.5%對未清償款項收取利息,直至客戶全數清繳賬單款項為止,如因未能全數繳付款項而暫停或終止客戶接達 ALOHASTUDIO 的服務,亦可收取重新接駁費及手續費。ALOHASTUDIO 有權僱用收賬公司及/或機構向客戶追收任何或所有到期未付款項;如僱用收賬公司及/或機構,ALOHASTUDIO 可並特此獲授權向有關收賬公司及/或機構披露其持有與客戶有關的任何或所有資料,對於有關公司及/或機構的任何違責、疏忽、作為、行為、不當行為及/或行動,ALOHASTUDIO 概不承擔責任或負責。客戶有責任就 ALOHASTUDIO 僱用有關收賬公司及/或機構而產生的一切損失、損害、支出而向 ALOHASTUDIO 作出彌償。
  • 該軟件的版權及所有其他知識產權權利及其他權利,均由 ALOHASTUDIO 擁有或獲得特許。ALOHASTUDIO 特此將非獨有及不可轉讓特許授予客戶,藉以讓客戶按照本協議及該軟件隨附的軟件授權協議特許在處所使用該軟件,但不得作任何其他用途。 除在法例准許的範圍內進行,否則客戶不得改動、修改、改裝或轉換該軟件,亦不得對該軟件進行解編譯、反匯編或逆向研製,亦不得試圖進行有關事宜。
  • 客戶同意將識別碼和密碼保密,並為使用識別碼及/或密碼使用該服務者(如適用)負責。若客戶相信其識別碼及/或密碼已 告遺失或被竊,客戶須立即通知 ALOHASTUDIO,而客戶須就 ALOHASTUDIO 暫停該服務之前產生的一切收費及費用承擔責任。
  • 客戶於任何時間均須遵行一切適用法律或監管機構規定使用該服務並須遵從 ALOHASTUDIO 不時訂定的一切指示及指引。客戶不得亦不得容許或促使任何其他人士使用該服務作為 ALOHASTUDIO 認為不當、不道德、誹謗性質、有欺詐成份或違法及不符合適用法律,尤其是客戶不得非法侵入、強行闖入、接達、使用或試圖非法侵入、強行闖入、接達或使用客戶未獲 ALOHASTUDIO 許可的該服務任何部份,或 ALOHASTUDIO 的伺服器或網絡的任何內容及/或任何數據。
  • ALOHASTUDIO 保留毋須通知而暫停或終止提供該服務的所有或任何服務的權利,不論是否進行系統維修、升級、測試及/或修理,或 ALOHASTUDIO 絕對酌情決定認為適合者。若該服務因任何事宜停止運作、暫停或終止,概不提供任何抵免或退款。
  • ALOHASTUDIO 有權在客戶不時接達該服務的螢幕或媒體上,按 ALOHASTUDIO 認為適合的形式及方式發送、送交、分發或展示廣告、信息或其他資料。
  • 客戶需自費安裝設備、軟件或重新設定電腦設備或其他設備或裝置,藉以接達該服務。除非另有所指,所有設備在任何時間乃屬於 ALOHASTUDIO 之財產。
  • 客戶須保證 ALOHASTUDIO 的授權代表可於一切合理時間進出客戶的處所藉以安裝、檢查、保養、移除或收回設備或作為提供該服務或基於該服務合理所需的任何其他用途。客戶須就在其看管下的設備所遭受的任何損壞負上責任。
  • ALOHASTUDIO 可要求客戶在 ALOHASTUDIO 維持一項按金,作為客戶償還付款義務及責任的保證有關提供該服務和 /或安裝的設備。巡邏棒(ASS-2002S)按金的金額為港幣一千元正,而通訊座(ASD-4010) 按金的金額為港幣一千元正,並由 ALOHASTUDIO 全權酌情決定。在不損害 ALOHASTUDIO 對客戶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償的情況下,ALOHASTUDIO 保留權利應用有關按金抵銷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未清償收費的款項,不論有否發出要求亦然。於本協議終止後,客戶需於五個工作天內退回出租設備至 ALOHASTUDIO,否則 ALOHASTUDIO 將按遺失設備處理,向客戶扣除該設備之按金作抵償 ALOHASTUDIO 之補購成本。所用退回之設備經 ALOHASTUDIO 點算及檢查後,將於終止日期起計1 個月內免付利息退還按金的任何尚存餘額。
  • 對於通過該服務提供的內容,ALOHASTUDIO 並無作出控制,亦不承擔任何責任。對於所提供的該服務,ALOHASTUDIO 並無作出任何類別的保證包括但不限於對用途的適用性、品質標準或連續性,不論明確或隱含亦然,尤其卸棄通過該服務所取得資料的準確性或質素的責任。ALOHASTUDIO 並不負責該服務有關的任何損害,包括因任何延誤、無法交付、錯誤交付、設備損壞或服務中斷所損失的數據或其他資料。
  • 客戶同意就 ALOHASTUDIO 因與客戶使用或任何其他人士(該人因使用密碼而可接達該服務)使用該服務直接或間接有關而蒙受或產生的任何訴訟、責任、費用、申索、損失、損害、法律程序、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誹謗、侵犯版權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權利的申索)及或與客戶使用或任何其他人士(該人因使用密碼而可接達該服務)違反或不遵從本文任何規定直接或間接有關而蒙受或產生的任何訴訟、責任、費用、申索、損失、損害、法律程序、支出而向 ALOHASTUDIO 作出及維持作出充份及有效彌償。
  • 在法例准許的範圍內,ALOHASTUDIO 及該服務的任何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在任何情況下,均毋須就客戶或任何人士由於或有關該服務而(直接或間接)蒙受、承受或產生的任何費用、申索,特別、直接、間接或相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收入損失、利潤損失或任何相應損失)而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是否合約、侵權、法規或其他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疏忽、違反合約、誹謗或侵犯知識產權權利所致)。
  • 在法例准許的範圍內,ALOHASTUDIO及該服務的任何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以及其各自董事、僱員或代理人明確卸棄以下情況產生的任何責任:
    • 客戶使用該服務或設備而產生的任何數據或其他資料的損毀或損失;
    • 由於經由、通過或有關使用該服務或設備導致客戶的電腦系統、設備或其他裝置內或引進有關電腦系統、設備或其他裝置的任何錯誤、偏差或電腦病毒而根據合約、侵權或其他方式作出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收入或利潤損失或任何相應損失,不論是否經濟損失亦然,或客戶因而蒙受的任何損失所提出的申索;
    • 該服務及/或經由或通過該服務供應、提供、出售或可得的任何內容、該軟件或設備(或未能或延遲如此供應、提供、出售或可得)有關的任何申索;
    • 該服務或其任何部份的干擾、暫停或退化;及
    • 任何可歸因於 ALOHASTUDIO 可控制範圍以外的情況或環境所引致的損壞 (即是「不可抗力理由」)。「不可抗力理由」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戰爭、叛亂、爆炸、火災、洪水、政府行動、本協議生效時仍未生效之法例、政府或其監管機構所施加的制約、勞資糾紛、貿易爭議、使用不當及任何由第三者所造成而 ALOHASTUDIO 無法控制的延誤。
  • 如發生以下任何事件,ALOHASTUDIO 可即時終止本協議及/或提供該服務,毋須事前通知,亦不局限 ALOHASTUDIO 所獲的任何其他補償:
    • 任何未清償收費或本文規定客戶須支付的其他款項,於到期日後30 天仍未繳清;或
    • 客戶成為破產、清盤、接管或其他類同法律程序的對象;或
    • 客戶須支付的任何收費超逾 ALOHASTUDIO 不時容許的信用限額;或
    • 客戶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
    • ALOHASTUDIO 懷疑有欺詐或不當使用該服務,或在任何人士使用該服務方面,有未經許可活動發生,不論客戶有否同意,或知否有關欺詐、不當使用或未經許可活動亦然;或
    • 提供該服務將會導致 ALOHASTUDIO 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
    • 客戶申請該服務所提供的任何資料證實屬於虛假、不正確或有誤導成份。
  • 在不局限本文規定的例外情況或限制法律責任的情況下,對於根據上文第20 條的規定終止本協議所產生或有關的任何損失或損害,ALOHASTUDIO 毋須向客戶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 若客戶於最短合約期屆滿之前終止本協議,客戶須於終止時將取消費支付給 ALOHASTUDIO。
  • 除非另有所指, ALOHASTUDIO 及客戶均可向對方發出不少於30 天的書面通知,藉此終止本協議。
  • 於本協議終止時:
    • 截至並包括終止日期為止使用該服務的所有收費,以及客戶所欠 ALOHASTUDIO 的所有其他款項,須立即到期繳付;
    • 客戶停止使用該服務及設備,並於五個工作天內退回租用之設備(巡邏棒及通訊座)至 ALOHASTUDIO;
    • 授予客戶的所有特許及其他權利及特權須立即終止。
  • 任何終止並不影響任何一方已產生的任何權利或責任,亦不影響任何以明確或隱含方式擬定於終止之日或之後生效或繼續有效 的條文生效或繼續有效。
  • 本協議代表 ALOHASTUDIO 與客戶之間與該服務有關的全部協議及諒解,並代替與該服務有關的一切先前安排、承諾、條款、細則、責任或諒解,不論口頭或書面性質,亦不論明確或隱含者。
  • 客戶基於需要 ALOHASTUDIO 提供該服務而向 ALOHASTUDIO 提供的所有資料,須符合 ALOHASTUDIO 與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並經不時修訂的政策及實務,有關文本可供索閱。
  • 如客戶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家居或辦事處地址及聯絡電話號碼等有任何更改,須書面通知 ALOHASTUDIO,藉以讓 ALOHASTUDIO向客戶提供或繼續提供該服務。
  • 客戶授權 ALOHASTUDIO 使用客戶的任何資料作為處理登記和提供該服務及不時包括的其他服務。客戶亦授權將客戶的資料或其他資料轉移(不論在香港境內或境外)給任何代理人、承辦商、其他第三方服務供應商藉以作為信用核證、行政、市場推廣、數據處理、客戶服務或另行履行本協議的 ALOHASTUDIO 責任,或執行本協議的 ALOHASTUDIO 權利,或作為其他附帶或所擬用途。
  • ALOHASTUDIO 保留權利不時變更、刪除、修改或增訂本協議的條款及收費表、按金金額、信用限額及該服務,而有關變更及/或增訂須按照 ALOHASTUDIO 認為適當的合理方式公佈、展示或通知客戶後生效,不論客戶是否實際得知或知情亦然。
  • 如未經 ALOHASTUDIO 的書面同意,客戶不得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份客戶權利及義務。
  • ALOHASTUDIO 可轉讓本協議或委任任何第三方代其向客戶提供該服務,或履行本協議所載 ALOHASTUDIO 的任何責任。
  • 若本協議的任何條文由於任何理由被定為全部或部份違法、不可執行或失效,則須從本協議分割有關條文,並不影響本協議其 餘條文的執行。
  • 若 ALOHASTUDIO 未有或延遲行使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償,不得當作放棄有關權利、權力及補償,而 ALOHASTUDIO單行單獨或局部行使任何權利、權力或補償,亦不當作放棄有關權利、權力及補償。本文規定的權利、權力及補償,均可累積,並不豁除法律規定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償。
  • 本協議須受有關附加條款及細則所規限,如本協議與有關附加條款及細則之間有任何抵觸,則應以附加條款及細則為準。
  • 若本協議的任何條文因其本質而可將效力延至本協議終止之後,則有關條文於終止協議之後仍屬有效。
  • 在提供該服務的過程中,ALOHASTUDIO 可能需記錄客戶的口頭指示及/或客戶與 ALOHASTUDIO 之間與該服務有關的口頭通訊錄音。
  • 本協議將按照香港法例詮釋。__